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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风险整治观察:股权众筹风险整治的逻辑

2016年10月18日 11:23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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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股权众筹,应当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允许其适当发展。我们呼吁加快《证券法》修改进程,为股权众筹的合法化提供法律依据

    彭冰|文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这次国务院部署的互联网金融风险整治活动,细分了6个领域,除了广告这一所有互联网金融都涉及的一般性问题外,还具体将互联网金融划分为第三方支付、互联网资产管理、P2P网贷、股权众筹和互联网保险5个分支。

  实践中,发展规模最大的应当是第三方支付和P2P网贷,发展规模最小的估计是股权众筹。第三方支付发展最早,规模庞大,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数据,2016年第二季度,第三方支付机构处理网络支付业务377亿笔,金额23.35亿元。P2P网贷,按照零壹财经的统计,2016年上半年总成交超过8000亿元,全年有望超过2万亿元。对于股权众筹,零壹财经则估算2016年上半年约为35亿-40亿元,2015年全年成功筹资额也不过50亿-55亿元。

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王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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