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思乐|文
在吴小晖案发以前,宝万之争的讨论主要集中在民商法领域。连证监会前主席高西庆都曾认为,宝万之争引起这么大规模的社会关注,是一次公司法的教育,是中国证券法和公司法的进步。但是在吴小晖案发以后,谁还敢说安邦举牌民生银行、招商银行以及万科是一场漂亮的商战呢?
把罪行写成商学院的案例,只能培养罪犯。把假象作为教材,只会让正义蒙尘。保险资金举牌上市公司的焦点讨论往往集中在保险公司动用保费实施并购是否合法合规上。但披露的吴小晖案情令人恍然大悟,没有吴小晖的犯罪行为,就根本没有举牌者安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