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孙立峰
北京中伦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高级经济师
2017年9月13日,欧盟委员会主席容克在发布年度欧盟情况咨文的演讲中称:“欧盟不是幼稚的自由贸易者,我们一定要维护自己的战略利益。”同日,欧盟委员会发布的《欧盟外国直接投资审查法律框架草案》(以下简称《框架草案》),目前正在进行立法讨论,尚未正式颁布。在之前更早的2017年7月12日,作为欧盟最大经济体的德国联邦政府正式颁布修改后的《对外经济条例》,对非欧盟投资规定了更加严格的审查要求。随着欧盟和德国日益严密的直接投资审查体系逐渐成型,外国投资欧盟的法律可期待性成本日益增加,如何应对日益完善成熟的审查制度体系,降低交易成本,规避法律风险,成为中国投资者需要高度关注的问题。
一、《欧盟外国直接投资审查法律框架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