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冯俏彬
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部教授
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与重要支柱,改变国家取钱、分钱、用钱的模式,就可以实质性地改变国家治理的方式。自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会提出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以来,预算管理、税收制度、中央地方财政体制领域等取得了不同程度的进展 ,但综观起来,财税改革仍然面临着一些深层次的问题与矛盾,其中一些问题的解决超出了财政部门的能力范畴,典型的例子当然是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的事权划分,但政府收入体系的整理也是其中重要之一。
文︱冯俏彬
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部教授
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与重要支柱,改变国家取钱、分钱、用钱的模式,就可以实质性地改变国家治理的方式。自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会提出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以来,预算管理、税收制度、中央地方财政体制领域等取得了不同程度的进展 ,但综观起来,财税改革仍然面临着一些深层次的问题与矛盾,其中一些问题的解决超出了财政部门的能力范畴,典型的例子当然是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的事权划分,但政府收入体系的整理也是其中重要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