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观点 > 聚焦 > 正文


新型金融犯罪猖獗,报告建议重视财产刑

2018年11月13日 16:23 来源于 财新网
可以听文章啦!
越是宽松的金融市场,越是需要严密的金融防范法律体系。遗憾的是,我国金融防范法律体系依然存在不少制度性缺陷
2018年9月10日,外逃的网贷诈骗犯罪嫌疑人被重庆警方境外追逃工作组押解回渝。图/东方IC

  【财新网】(记者 周东旭)“在新型金融形态的冲击下,金融刑事立法的滞后性更是暴露无遗。”11月12日,中国行为法学会金融法律行为研究会发布的《金融法治建设蓝皮书》认为,由于金融犯罪的刑事立法滞后,使得部分违反了金融法律、行政法规,严重侵害金融秩序的行为无法得到刑事处罚。

  蓝皮书举例,大部分网贷公司之所以被追究刑事责任,是因为该公司资金链断裂导致投资人的资金无法回收,被投资人举报,而不是该公司金融违法行为本身的刑事违法性被司法机关主动识别。

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张翔宇

推广

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 样例
财新网新闻版电邮全新升级!财新网主编精心编写,每个工作日定时投递,篇篇重磅,可信可引。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