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郑振源
自然资源部老科协土地与环境专业委员会主任
回顾现行土地制度的由来和性质
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改革开放初期,国家层面的粮食安全问题尚未过关,而又面临工业化、城镇化高速发展,耕地与建设用地争地的矛盾很大。1985年一次耕地锐减1500万亩,催生了一个国家土地管理局和一部以耕地保护为主旨的《土地管理法》。1992-93年的建设高潮中,政府配置土地的权力很大,开发区遍地开花,土地市场又不健全,一年时间耕地锐减830万亩,又一次惊动中央。遂于1998年修改《土地管理法》以特殊保护耕地、严格控制建设用地、确保粮食安全为目标,制定了一套作为《土地管理法》灵魂的、“世界上最严格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