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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曙光:谁来监管96万亿规模的债券市场

2020年03月04日 21:18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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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证券法》和国办《关于贯彻实施修订后的证券法有关工作的通知》未充分尊重中国债券市场既有实践,缺少对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安排,加深了证券法在债券市场适用的模糊性。建议国务院出台适用于整个中国债券市场的行政法规,填补证券法的不足
近十年来,中国的债券市场实现了跨越式的发展,市场规模迅速扩大,一跃成为世界第二大债券市场。图/视觉中国

  文︱李曙光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3月1日新修订的《证券法》正式施行,这是中国证券市场具有积极意义的一件大事,势必推动市场更健康、更有保障地发展,但新法也有一些立法空白未来得及填补。

  其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股票、公司债券、存托凭证和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的发行和交易,适用本法;本法未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政府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适用本法;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杨胜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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