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邓艳艳
安杰律师事务所
“全面禁食野生动物”激起千层浪
2020年2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全面禁止食用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
《决定》出台后,各地纷纷响应:
深圳。2020年2月25日,深圳特区政府率先推出《深圳经济特区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下称“深圳条例”),以白名单的形式列举了可食用动物及其制品。特别引人注意的是,《深圳条例》认为,经人工繁育、饲养的龟、甲鱼、蛇、鸟、昆虫等野生动物,因无法保证食用的安全性,因此未进入其白名单。一句话来说就是:深圳拟立法禁止吃“甲鱼”,且公示期只到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