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丨陈利浩
6月30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此前国资委负责人介绍方案时强调:“要积极稳妥分层分类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特别是要推动混合所有制企业深度转化经营机制”。中共中央、国务院5月份下发的《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中也明确要求:“对混合所有制企业,探索建立有别于国有独资、全资公司的治理机制和监管制度。对国有资本不再绝对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探索实施更加灵活高效的监管制度。”建议用“增量改革”的思路,以“混合所有制”企业为突破口,探索常态化的国资保护理念和监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