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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发民营企业投资积极性的三点建议

文|尹中余 杨翠迎
2022年05月10日 10:43
为民营企业划出一定范围的“经济专属区”;国家基金参与民营上市公司的股份配售;保护民营企业家的合法权益
在起步阶段,国家可以选择若干充分竞争且国有企业缺乏比较优势的细分行业作为试点领域,例如餐饮、家居、服饰等行业。图:人民视觉

  由于国内外多种因素的叠加,中国经济在2022年度的稳增长压力格外巨大。民营企业一直是中国经济大家庭中最具活力的成分,对于稳定社会投资和就业具有不可替代的价值,因此能否有效激发民营企业投资的积极性成为稳定2022年经济基本面的关键因素之一。为此,笔者提出如下三个创新性政策建议,谨供有关部门决策参考和学术界的研究探讨。

一、为民营企业划出一定范围的“经济专属区”

  据国务院国资委有关人士统计,目前在398个国民经济行业中,国有企业涉足行业达380多个,意味着绝大部分行业呈现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共存状态。但现实中两种所有制企业差异还是相当明显的,例如国有企业在银行信贷、行政审批、资本金注入等方面比普通民营企业存在明显优势,但在税收、环保及用工等方面又不及民营企业。

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边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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