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8月27日,商贩卖5斤芹菜被罚6.6万元,引发广泛关注。事件起源是国务院督查组接到群众在“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反映后展开调查。
面对督查人员,榆林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承认 “芹菜案”确实存在问题,存在过罚不当。
这并非孤案。查阅榆林市市场监管局2021年以来食品类行政处罚台账,针对小微市场主体的50多起处罚中,罚款超过5万元的就有21起,而他们的案值只有几十或几百元。
当然,案值与罚则并不是简单的对应,案值低并不意味着就一定处罚轻,诸如销售用有毒液体浸泡过的食品和与销售过期食品,性质与危害可能会有明显不同,所以,具体处罚要综合各种情节。而督查组之所以纠正“芹菜案”,也正是因为存在明显的过罚不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