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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开安:收养孩子必须经福利院?

2011年08月23日 17:05 来源于 财新网
中国收紧孩子收养政策,只能让更多的孩子遭受风险

  【背景】8月16日,《中国日报》撰文称,中国政府正在制定新的措施,要求将来所有的国内收养都必须通过福利院这一渠道,以从源头上遏制非法儿童买卖。

  《中国日报》援引中国儿童福利和收养中心国内收养部主任纪刚的话说,在收养过程中加强福利院的地位,有助于保护儿童的权益,限制非法贩童。

  纪刚透露,新的规定将在今年年底出台,届时,所有想收养孩子的成年人只能通过官方渠道收养。他认为,这可以减少对非法绑架儿童的需求。

  中国公民收养儿童的有关登记办法自1999年开始施行。该办法允许中国公民从福利院以外的渠道收养孩子,但收养人须符合无子女、年龄超过30岁、身体健康、有一定的经济基础等要求。

责任编辑:常红晓 |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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