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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政党党内监督制度对我国反腐的启示

2014年07月09日 16:24 来源于 财新网
西方分权制衡的精髓也体现在政党内部的权力机制中,党内决策、执行、监督机构相互独立,相互制约,有效保证了政党的党风与纪律
资料图:党徽。 季芮民/东方IC

  王明远∣文

  近年来,中央纪委反腐一再保持高压态势,然而始终不能从根本改变腐败向纵深蔓延的态势。究其原因,一个根源在于纪委没有独立的监督权,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纪委处于被领导地位,监督同级党委成为空谈。《党章》规定,“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党的中央委员会领导下工作。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同级党的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根据这一规定,党内监督机构实行的是横向和纵向领导相结合的双重领导体制。但这一领导体制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却常以同级党委领导为主,上级纪委领导为辅。这样,一方面强调党委的领导地位,一方面又强调纪委对党委的监督作用,这本身就是矛盾的。

责任编辑:杜珂 | 版面编辑:邵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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