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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征房地产税,应明确钱会花在哪儿

2019年05月13日 15:28
将房地产税进行收支相连,用于提供纳税人“看得见”“感受得到”的公共产品或服务,让其直接体会到受益与纳税的对应性,能够极大提高认可和接受程度,有效降低房地产税实施的社会风险
在设计房地产税制度的过程中,建立起收支相连的决策机制不仅具有必要性,也有可行性,值得积极探索。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专栏作家 朱为群 特约作者 许建标)当前,房地产税法正在酝酿中。房地产税是完善我国财税制度不可或缺的一环,对健全地方税体系、优化税制结构、促进社会公平等都有着重要作用。房地产税改革涉及各方利益,改革的争议最大。虽然对于房地产税“该不该征”的共识正逐渐达成,但关于房地产税“如何征”的制度构建依然充满争议。尤其是,以何种决策机制来设计和规范房地产税,更是一个尚未得到充分讨论的议题。如何进行制度构建,使房地产税获得公众更广泛的认可和支持,从而使改革推进更为稳妥,是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迫切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我们认为,在设计房地产税制度的过程中,建立起收支相连的决策机制不仅具有必要性,也有可行性,值得积极探索。

一、建立房地产税改革收支相连决策机制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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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邱祺璞

朱为群,现任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税收系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教育部全国税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税务学会理事、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理事、中国财税法研究会理事、全国财政学教学研究会常务理事等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