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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改革的“算盘”该怎么打

2017年10月11日 10:16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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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的消费税类税种众多,重复征税现象比较明显,如何厘清不同消费税税种的功能边界,构建合理的消费税体系,应该成为消费税改革的重要方向
朱为群
朱为群,现任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税收系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教育部全国税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税务学会理事、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理事、中国财税法研究会理事、全国财政学教学研究会常务理事等职。

  【财新网】(专栏作家 朱为群)继“营改增”、资源税和环境税改革之后,消费税改革提速的窗口已经开启。下面简单谈谈对我国消费税的目标定位和改革方向的看法。

  如何认识消费税

  首先,作为一个税种,我国的消费税是一种特别消费税,即选择某些特殊消费品作为征税对象的一种税。作为一个税收类别,我国的消费税是由包括增值税、资源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关税、车辆购置税、烟叶税、环境保护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和契税等以货物、不动产、无形资产和劳务的交易额为计税依据的一个税收体系,与所得税系和财产税系并列而构成我国的整体税制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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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刘明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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