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意见领袖
12月22日,郑州中院发布《关于加强行政案件诉源治理和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意见》,其中提到的行政诉讼滥诉当事人黄名单制度,污点代理人名单制度等引发广泛争议。
12月25日,郑州中院发布“声明”称,综合各方面意见建议,该《意见》部分内容不够成熟,现予以撤回修改。
该《意见》会不会重新发布,尚不得而知。但郑州中院的撤回,说明其应有不妥之处,也是对各界尤其是法律界质疑的回应,算是亡羊补牢。围绕该事件的争论,也代表了不少法律人对诉权的忧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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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2日,郑州中院发布《关于加强行政案件诉源治理和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意见》,其中提到的行政诉讼滥诉当事人黄名单制度,污点代理人名单制度等引发广泛争议。
12月25日,郑州中院发布“声明”称,综合各方面意见建议,该《意见》部分内容不够成熟,现予以撤回修改。
该《意见》会不会重新发布,尚不得而知。但郑州中院的撤回,说明其应有不妥之处,也是对各界尤其是法律界质疑的回应,算是亡羊补牢。围绕该事件的争论,也代表了不少法律人对诉权的忧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