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中国政府实施了各种创新激励政策,包括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政策、税收优惠政策以及中央“五年规划”鼓励产业等。现有文献已对税收优惠对企业创新的影响进行了较多的研究,发现税收优惠能促进企业创新(Jia and Ma, 2017;李林木和汪冲,2017)。中央“五年规划”中鼓励产业的规划也会对技术创新产生影响(余明桂等,2016)。而为加速建设创新型国家,需要发挥行业领军企业的优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政策就着力于识别创新能力较强的企业,并针对性地给予其财税激励。被认定成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不仅会获得企业所得税名义税率税收优惠和特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补贴,还可能会获得其他更多隐性政策红利。该政策既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又是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科技创新支撑引领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的重要抓手。
如图1所示,2010年以来中国高新技术企业数量稳步增长,正如2019年全国科技工作会议中所指出的,2018年,中国高新技术企业已达18.1万家。然而,即使是修订后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2016)也只对企业的研究开发费用、科技人员比例、高新技术产品收入占比等方面提出要求,也即更多关注企业的创新投入水平以及对已有创新成果的应用,而未对获得认定企业的创新产出的提高程度提出明确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