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国常会通过《关于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的指导意见》,定调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实施城中村改造是改善民生、扩大内需的重要举措,并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参与,该类城市数量合计24个。我们认为,城中村改造有望提振房地产投资,但力度或较为温和。
城中村的建筑密度大、容积率低,对土地的利用效率偏低,对其进行改造,有助改善居民生活环境、减少对耕地的占用,而优越的城市地理位置更有助平衡改造项目的收益,也能更多吸引社会资金。不过从实践中来看,由于城中村土地多为农村集体土地,不同于棚改对应的国有土地,需要土地权属的变更,也需要跟村集体做诸多协商,实际中经历的流程或环节较多,不过也要视具体方案而定,比如是原拆原建、原拆异建还是仅为存量住房的更新改造情况可能有一定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