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经济社会建立在契约合同基础之上,通过社会主体之间签订合同、履约合同,实现价值交换和资产转移。传统合同的履约依靠签约各方的契约精神,现实生活中难免会存在违约行为,违约后虽然可以诉诸法律进行强制执行,但往往已给当事人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智能合约,即计算机化的合同,是以计算机代码编写的合同,代码可自动判断并强制执行合同的支付条款,不受合同当事人的主观意愿影响,可以有效防止违约事件的发生。
数字人民币是实物人民币的数字化形态,是数字中国建设重要的金融基础设施。数字人民币加载智能合约成为可编程的货币,相当于在代表合同标的资产的货币上写代码程序,使其可根据商业合同双方商定的条件、规则自动完成货币所有权的转移。数字人民币智能合约的可信环境由人民银行统一搭建,保证智能合约的“强制性”是公认的,而非自证的,信用等级从商业主体的商业信用升级为人民银行的国家信用。数字人民币智能合约的规则和标准由人民银行统一制定,使其可实现跨机构的互认互通,即带有智能合约的数字人民币从一家运营机构支付到另外一家运营机构后,智能合约的控制依旧有效,这为广泛的跨机构合作和金融生态构建奠定了基础。可以预见,数字人民币智能合约在支撑数字经济降本增效、促进服务模式创新方面具有巨大的潜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