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证监会的指导下,沪深北三大交易所4月12日正式发布《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并自2024年5月1日起实施。根据《指引》要求,报告期内持续被纳入上证180、科创50、深证100、创业板指数样本公司,以及境内外同时上市的公司应当最晚在2026年首次披露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引》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指引》设置了应对气候变化、污染物排放、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保护、乡村振兴、创新驱动、员工等21个议题,并通过定性与定量、强制与鼓励相结合的方式对不同议题设置了差异化的披露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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