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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五规划,证券市场改革需设哪些强制性目标

文|余终隐
2026年01月08日 15:24
建立市场化的新股定价与约束机制;建立上市公司再融资的自我约束机制和投资人外部约束机制,压缩上市公司再融资的审批比例;精简优化与“规范性和合规性”有关的政策法规数量
2026年1月7日,上海,大屏显示股市行情。图:视觉中国

  多年以来,中国证券市场改革总是像一次次“折返跑”,难以取得突破性进展,当初寄以厚望的注册制改革不仅没有取得预期效果,还导致了新股发行的长时间停滞。证券监管部门、股市投资者、上市公司及证券从业机构对于中国证券市场的现状都不甚满意。为了确保中国证券市场的改革在未来五年有实质性突破、为中国经济发展贡献更大的力量,建议在国家起草十五五规划过程中为资本市场改革专设若干强制性目标(或指标)。

一、目标设定及其市场逻辑

  目标一,建立市场化的新股定价与约束机制,确保在新股发行环节不再需要行政手段的人为调控,使得A股的新股发行制度具备长期可预见性。

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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