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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S与离岸信托跨境治理时代:个人所得税纳税主体的技术化识别

2026年08月03日 16:09
CRS与离岸信托新规,使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次面对中国制度参与国际治理的新问题。它们让国内治理的逻辑开始与国际规则发生交汇,也让跨境事实第一次进入制度的视野
个人所得税制度正在从以国内劳动收入为主的治理框架,向能够覆盖国际资本流动的现代治理体系延伸。图:视觉中国

  2026年上半年,中国个人所得税规模达到约9000亿元,同比增长约13%,首次稳居第三大税种。这一变化意味着个人所得税在中国税法制度结构中的地位蓦然提升,与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形成新的制度格局。资本性收入的比重持续提高,跨境收入补税逐渐常态化,纳税主体的构成更加多元,使个人所得税制度面对的行为类型与经济情境比以往更加复杂,也更加具有国际性。

  个人所得税制度正在从以国内劳动收入为主的治理框架,向能够覆盖国际资本流动的现代治理体系延伸。制度需要在更广泛的收入类型、更复杂的资产安排、更频繁的跨境流动中保持稳定性与普遍适用性,并能够与国际通行税制形成衔接,使申报、抵免与核对在跨境场景中保持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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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李东昊
图片编辑:刘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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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静冰
李静冰,法学博士,法律思想与司法制度研究者,北京市正见永申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长期关注法律与司法制度的历史脉络、结构逻辑与制度演化,研究领域涵盖法理学、法哲学与比较法,并具有民商法专业背景,在中国政法大学讲授民商法十余年,具有数十年民事、行政与经济诉讼经验,参与多起具有制度建设意义的涉外案件。哈耶克《法律、立法与自由》合译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