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人大工作会议指出,地方立法要增强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要注重开展“小切口”立法,要从地方实际出发,彰显地方特色,着力解决实际问题。这完全击中了地方立法的要害,指出了地方立法的方向。
着实,当前地方立法存在着立法数量骤增,重复严重的问题,一些立法缺乏必要性与可行性,立法质量不高,“地方性”的特色严重不足。因此,重提立法“地方性”,以实现《立法法》所要求的“根据本地方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有针对性地立法”这一目标,在当下地方立法工作中,意义尤其重要。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云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近日,中央人大工作会议指出,地方立法要增强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要注重开展“小切口”立法,要从地方实际出发,彰显地方特色,着力解决实际问题。这完全击中了地方立法的要害,指出了地方立法的方向。
着实,当前地方立法存在着立法数量骤增,重复严重的问题,一些立法缺乏必要性与可行性,立法质量不高,“地方性”的特色严重不足。因此,重提立法“地方性”,以实现《立法法》所要求的“根据本地方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有针对性地立法”这一目标,在当下地方立法工作中,意义尤其重要。
责任编辑:张帆
版面编辑:肖子何
观点频道所发布文章及图片之版权属作者本人及/或相关权利人所有,未经作者及/或相关权利人单独授权,任何网站、平面媒体不得予以转载。财新网对相关媒体的网站信息内容转载授权并不包括上述文章及图片。文章均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财新网的立场和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