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克斯(《经济史理论》)所论,历史上靠了非经济力量建立起来的大帝国,其崩溃的直接原因几乎无例外地是中央政府的财政危机。究其机理,不外是奥尔森早已指出过的,“官僚机器”内在的不断强化统治权的努力与由于官僚化而逐渐窒息的经济活力之间的矛盾。我们可以想象,在任一特定文化心理的人群里,当“科层”与“官僚化”达到某一阈值时,经济活力的进一步下降所引起的财政收入下降将迫使官僚机器进一步强化对科层的控制,从而导致进一步的生产力衰竭。这一恶性循环如果不被中断,最终会导致中央政府的瓦解,表现为内战或外敌侵入,但不会表现为渐进的改革。那么中国改革的逻辑是什么呢?
就我的观察和理解而言,在凡可以被叫做“中国特色”的改革或措施,或多或少是与中国人办事情和想问题的“不彻底性”联系着的。这种不求彻底的精神真可说是我们民族的“气质(ethos)”,也叫做“明智”或“中庸之道”。与我们的精神气质相适应的,不知是先在的还是由此气质而生的,是我们的叙事方式——历史叙事。须知,西方人那种理性精神或“科学叙事”方式是难以保持中庸的。因为一个新的“科学革命”或范式变迁就足以导致极端的否定“传统”的行为,法国大革命把“传统”送上了“理性法庭”,就是一个例子。
按照我们的精神气质和明智态度,源自西方的那些东西——科学、民主、自由、社会主义、资本主义……,在中国社会里实行的时候都不会是彻底的。让我以“不彻底的计划经济”开始吧:不彻底的计划经济体制意味着“打破平衡”、“大跃进”、“两条腿走路”、“双轨制”、“多轨制”、“块块专政”、“承包制”、“放权让利”的改革诸种可能性。没有这些可能性,就谈不上“中国特色”。如果经济管制持续得足够长久,经济活力的衰竭就会引发中央财政危机。在中国,这意味着上列诸种可能的制度安排中与激发或保护经济活力有关的那些制度因素开始生长,而这些制度因素的核心是:“在一定程度上承认并保护企业家的利润权利”。
中国经济的增长,所谓“中国奇迹”,其实应当叫做“中国民营经济的奇迹”。民营经济之所以获得了足够长时期的政治保护和发展资源,大致是与所谓“南中国模式”分不开的,即“放权让利”之后的地方政府与民营企业之间达成的政治经济的社会契约——政府财政的相当大部分开始与民营经济繁荣息息相关。在我看来,李稻葵的所谓“信息分权”只是这一政治经济过程的结果,而不是造成这一过程的原因。信息权的分立,是因为中央政府不再有能力把整个经济统合为一个“全民”主体,利益主体的分立导致了信息权的分立。
目前,中国的改革进行到了它的“逻辑”的另一端:中国人的明智态度与历史叙事方式很有可能导致一个“不彻底的市场经济”。所谓“不彻底”,我是指市场经济里人们权利与责任的界定的不彻底性。而在各种不彻底性当中,我觉得最堪担忧的,是政府权利的界定和民众批评政府的权利的界定。这两种“权利界定”在我们的历史叙事里原本是很微弱,甚至不存在的,要从“无”中生“有”,于是非有足够激烈的变革精神不可,否则便难免看着“奇迹”化为“泡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