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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牌照限制应有序放开

2014年04月10日 21:49 来源于 财新网
更多依赖牌照而不是业务能力,造成券商治理结构不佳,对专业能力缺乏重视,牌照的垄断性已经成为行业发展的障碍,放开券商牌照限制是市场发展创新的客观要求

  查向阳 孙美芳 张延博|文

  在券商综合治理完成后,中国券商的数目多年间几乎没有变化,一直稳定在100多家。目前市场上要求放开券商牌照、增强证券行业竞争的声音比较多。无论从证券监管的一般原则,还是从全球各国的实践看,放开证券公司牌照数量,增强市场开放程度,有利于证券行业创新发展。

  一、证券行业属于金融服务业,在不造成系统性风险或外部性负面影响的前提下,应适当增加供给,鼓励自由竞争

  一般经济学理论认为,与供水、电力等行业不同,金融行业不属于自然垄断行业,没有必要进行产品数量和价格的规制。但是由于其涉及公共利益和可能引起外部风险的特点,对金融行业应进行行业监管。监管中涉及牌照管理部分,通常只对中介机构的主体资质和风险外部性进行要求,而不直接进行数量控制。

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王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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