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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全厚:地方债新政意义何在

2014年05月22日 18:50 来源于 财新网
中央不再提供“直接担保”,如果地方政府倒闭,中央政府对其救助也无可厚非,但不同于自动“兜底”;评级公司必须独立于政府统计数据,才能体现评级的市场价值和约束力

  【背景】财新网消息,地方政府自发自还债券终于开闸。财政部5月21日下发通知称,经国务院批准,2014年上海、浙江、广东、深圳、江苏、山东、北京、江西、宁夏、青岛试点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

  根据财政部制定的《2014年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试点办法》(下称《试点办法》),自发自还是试点地区在国务院批准的发债规模限额内,自行组织本地区政府债券发行、支付利息和偿还本金的机制。

  相比财政部代发地方债券和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自发自还机制的最大变化是,试点地区应当建立偿债保障机制,统筹安排综合财力,及时支付债券本息、发行费等资金。

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王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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