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记者 汪苏
虽然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在布局城镇化时对小城镇就多有强调,但受城市等级低难以公平获取资源等因素影响,小城镇的发展始终受限,即便如浙江龙港镇、广东长安镇等经济、人口颇具规模的大镇,进一步发展也面临很多瓶颈。针对此,国家发改委城市与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等机构多年前就曾建议,通过镇改市,使一些大镇拥有与其规模相应的经济和社会管理权限。
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后,长期冻结的镇改市问题进入政策层面。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和《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都提出,对吸纳人口多、经济实力强的镇,可赋予同人口和经济规模相适应的管理权。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1个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的通知》则明确,建立行政创新和行政成本降低的设市模式,选择镇区人口10万以上的建制镇开展新型设市模式试点工作,具体试点也有望近期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