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琥 ∣ 文
在我国国家治理体系中,运动式治理、运动式执法始终是一道不肯退席的风景。而推动这一风景连绵不绝的动力,莫过于国家和社会对于运动式治理的极大青睐。虽然纵有千百理由可以支撑运动式治理的路径依赖,但是不可否认运动式治理与法治精神完全相悖,会直接冲击正常的法治秩序。因此,在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伟大进程中,必须对我国运动式治理、运动式执法的国家治理逻辑进行深刻反思,通过及时引入司法审查机制,把运动式治理、运动式执法控制在有限范围内。
程琥 ∣ 文
在我国国家治理体系中,运动式治理、运动式执法始终是一道不肯退席的风景。而推动这一风景连绵不绝的动力,莫过于国家和社会对于运动式治理的极大青睐。虽然纵有千百理由可以支撑运动式治理的路径依赖,但是不可否认运动式治理与法治精神完全相悖,会直接冲击正常的法治秩序。因此,在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伟大进程中,必须对我国运动式治理、运动式执法的国家治理逻辑进行深刻反思,通过及时引入司法审查机制,把运动式治理、运动式执法控制在有限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