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近日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要求广大司法人员守住做人、处事、用权、交友的底线,管好自己的生活圈、交往圈。
《规定》是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部署的内容之一。四中全会决定明确,严禁司法人员私下接触当事人及律师、泄露或者为其打探案情、接受吃请或者收受其财物、为律师介绍代理和辩护业务等违法违纪行为,坚决惩治司法掮客行为,防止利益输送。如何规范司法人员与律师、当事人等的关系,属于近年司法改革的难啃骨头,虽然最高院、最高检和司法部多年来分别出台过多个相关规定,地方也有各种探索,但形势依然不容乐观。《规定》上交高规格的中央深改组讨论审议,较为罕见,可见中央对该问题的重视。此轮司法改革更为强调法官、检察官自主办案,在此背景下,如何规范司法人员用权,显得更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