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特约作者 缪剑文)自2016年5月1日起,国务院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房地产、建筑、金融、生活服务业等全部原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于是,就没几天,您的公司可能就收到了房东或供应商(以下统称“供应商”)发来的账单,要求您公司在此前支付的价款或租金(以下统称“价款”)基础上额外承担增值税。您一看,多了好几个百分点,数额还不小,咦,这不就是等于涨价吗?
【财新网】(特约作者 缪剑文)自2016年5月1日起,国务院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房地产、建筑、金融、生活服务业等全部原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于是,就没几天,您的公司可能就收到了房东或供应商(以下统称“供应商”)发来的账单,要求您公司在此前支付的价款或租金(以下统称“价款”)基础上额外承担增值税。您一看,多了好几个百分点,数额还不小,咦,这不就是等于涨价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