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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错案责任追究“空转”

2016年08月22日 15:20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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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设立独立的错案认定机构,类似于医疗事故鉴定机构,由公、检、法、律师、学者组成的专家库,随机抽取,不受区域限制的负责确认冤假错案

  吴立伟|文

  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2015年以来,公检法机关分别制定、完善了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制定和完善这些制度,宗旨是提高办案质量,最大限度追求司法公正,进而助力建设法治社会。毋庸置疑,这些制度对促使办案人员增强责任心是有一定作用的。但笔者认为,假如冤假错案的预防机制不科学、不完善,以惩促防的效果就可能大打折扣,甚至可能导致以惩促防未果,倒是以惩阻纠了。

  笔者曾在《冤假错案“防与纠”》一文中,对冤假错案的形成原因,从刑事诉讼的各个环节进行了分析和探讨,并谈到冤假错案的预防和纠正措施。但是,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在实施中究竟有何利弊,仍存不小的探讨空间。事实上,具体办案司法人员对此也是颇有意见的。

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刘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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