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观点 > 意见领袖 > 正文


王静:不宜借严苛条款限制网约车数量

2016年10月09日 14:10 来源于 财新网
可以听文章啦!
地方细则属于规范性文件,位阶很低,征求意见稿的条款大大限缩了网约车的权利空间,法律上是行不通的

  【财新网】/意见领袖(记者 周东旭)背景:10月8日,京沪广深发布各地网约车新规草案,开始征求意见。严苛的限制性条款,顿时引发广泛争议(详见财新网报道“北上广深发网约车细则 司机本地户籍引行业反弹”)。

  以《上海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若干规定(草案)》为例,对网约车车辆的要求有,在本市注册登记,燃油车辆轴距达到2700毫米以上,新能源车辆轴距达到2650毫米以上等。对网约车驾驶员的要求有,本市户籍,持有本市公安机关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自申请之日前1年内无驾驶机动车发生5次以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等。北京同样规定驾驶员需是本地户籍,使用本地车牌。

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王丽琨
推广

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 样例
财新网新闻版电邮全新升级!财新网主编精心编写,每个工作日定时投递,篇篇重磅,可信可引。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