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周东旭)“通过中央政府的强制性干预,矫正地方政府的利益分配,督促各级地方政府在全面落实户籍制度改革过程中的利益协调与重组,完善自上而下的约束机制。”另一方面,“逐步赋予农民工等流动人口在其所在城市的平等政治权利,提升其在就业所在地人大、政协的代表比例,完善自下而上的约束机制。”
近日,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教研部、国家行政学院新型城镇化研究中心和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联合发布《城镇化蓝皮书:中国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报告(2016)》,称构建户籍制度改革的强制性约束激励机制至少应该从上述方面予以破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