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守英 | 文
近年来名副其实地刮起了一股中国土地问题热,所讨论的土地问题不仅涉及农村,更主要涉及城市;不仅土地专业的人参与,更多是经济学、社会学、政治学、历史学以及转型与改革学者介入;不仅在学术圈争论得面红耳赤,更主要在媒体和公众和投资界炒得白热化;不仅在国内火,在国际上也热得将其他问题淹没。土地问题的热不仅是因为它与国民经济高度关联,而且与每个人利益攸关。
在中国,讨论产权问题时面对的主要困难是,长期的传统是将所有权等同于所有制,以及对产权作用的忽视和意识形态化。实际上所有制与所有权并不划等号,前者是社会生产关系的总和(马克思,1995),后者是一种财产权利,产权则是对物的使用所采取的权利安排。与一般意义的产权讨论相比,土地制度由于其在政治、经济与社会中的特殊性和基础性,土地所有制问题更是掺杂复杂的因素,土地产权经常被作为土地问题的末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