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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锡锌:美好生活需要什么样的法治

2017年11月23日 15:35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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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尤其是作为生活方式的法治,应当是美好生活需要的应有之义
11月22日晚,“蔡定剑宪法学教育基金2017年优秀学生奖优秀论文奖颁奖典礼”在北京大学举行,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王锡锌教授作主旨演讲。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记者 单玉晓)“法治必须跟我们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保持亲近性,服务、满足于美好生活需要。”11月22日晚,“蔡定剑宪法学教育基金2017年优秀学生奖优秀论文奖颁奖典礼”在北京大学举行,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王锡锌教授作主旨演讲,谈法治如何满足美好生活需要。

  中共十九大报告提出,中国社会主要矛盾已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是中共自1981年十一届六中全会以来,首次对社会矛盾判断作出重大调整,备受瞩目。美好生活需要这一新概念在实践中应做何解?王锡锌认为,法治尤其是作为生活方式的法治,应当是美好生活需要的应有之义。

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张翔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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