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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年的被告:中国维C生产商的美国法庭之争

2018年04月10日 10:53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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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C案”表面上是一起典型的违反美国反托拉斯法案件,折射出的问题却是中国改革开放进程中,“准”行政机关对于市场经济行为的干预
2013年3月,美国纽约联邦地区法院经陪审团一审裁决认定,在2002年-2006年3月期间,华北制药和维尔康制药等维生素C生产企业联合抬升价格,垄断操控美国维C市场,触犯了美国反托拉斯法,以“3倍损害金额”的原则被处以1.623亿美元(当时的汇率)的巨额赔偿。图/东方IC

  文|王真

       知飞影响力传播Managing Director,前媒体记者

  就在中美贸易摩擦火花闪现的档口,上周中国两家维生素C生产企业在美国法庭面临高达1.47亿美元的索赔。这则新闻让我想起了2013年做记者时跟踪并采写过这个事件:“维C案”巨额买单教训。不禁唏嘘感慨,整整五年,中国的维生素C的原料生产商们,仍在为中国市场经济改革中的历史遗留问题而埋单。他们付出几千万美元的律师诉讼费,奔波于陌生的法律环境和复杂的诉讼程序中,成了中国加入WTO之后因为市场经济转型不彻底,而与自由贸易规则发生冲突的时代牺牲品。

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刘明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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