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意见领袖(记者 张兰太)背景:近日,清华大学公布了修订后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将从2019级博士生开始执行。《规定》是清华大学博士生培养的指导性文件,明确了博士生的培养目标以及学习年限、培养方案、培养过程等基本要求。
原《规定》要求博士生达到学校和所在学科的学术论文发表要求方可审议学位。修订后的《规定》则要求,“博士生在学期间学术创新成果达到所在学科要求,方可提出学位申请。”一方面,鼓励依据学位论文以及多元化的学术创新成果评价博士生学术水平,不再以学术论文作为唯一依据,激励博士生开展原创性、前沿性、跨学科研究;另一方面,由各学科制定学术创新成果要求,不再设立学校层面的统一要求,尊重学科特点和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