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丨林鸿潮
中国政法大学应急管理法律与政策研究基地主任、教授
迄今为止,在新冠疫情的防控中,已经暴露出中国应急法律体系多方面的不足。通过总结经验教训,完善相关法律制度,是“疫后重建”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及早谋划。习近平总书记在2月5日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就提出“要完善疫情防控相关立法,加强配套制度建设”。立法机关也做出了回应,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2月7日听取了全国人大宪法法律委、常委会法工委有关完善疫情防控立法的汇报,强调要聚焦防控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坚持问题导向,补短板、强弱项,修改完善疫情防控相关法律,进一步健全配套制度,抓紧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疫情防控法律体系。2月1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部门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提到,已经部署启动野生动物保护法的修改工作,并加快动物防疫法等法律的修改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