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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鸿潮:该思考应急法律体系“疫后重建”了

2020年02月15日 17:12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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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代表性国家的应急法,其主要内容就是谈机构、谈钱、谈人、谈物,因为所谓应急能力就是这些东西。应急法如果连这些内容都不规定,就等于什么都没规定
通过总结经验教训,完善相关法律制度,是“疫后重建”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及早谋划。

  文丨林鸿潮

  中国政法大学应急管理法律与政策研究基地主任、教授

  迄今为止,在新冠疫情的防控中,已经暴露出中国应急法律体系多方面的不足。通过总结经验教训,完善相关法律制度,是“疫后重建”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及早谋划。习近平总书记在2月5日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就提出“要完善疫情防控相关立法,加强配套制度建设”。立法机关也做出了回应,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2月7日听取了全国人大宪法法律委、常委会法工委有关完善疫情防控立法的汇报,强调要聚焦防控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坚持问题导向,补短板、强弱项,修改完善疫情防控相关法律,进一步健全配套制度,抓紧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疫情防控法律体系。2月1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部门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提到,已经部署启动野生动物保护法的修改工作,并加快动物防疫法等法律的修改进程。

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吴秋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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