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尹中余 联储证券投行业务负责人
朱俊生 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中国保险与养老金研究中心研究员
2020年10月,国务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提出了17项具体措施。这份文件出台得十分及时,措施也极富针对性,但是,如果在现实中上市公司董事的信托责任不能有效强化,就会影响这些措施的落实。
董事信托责任的基本含义
董事信托责任包括董事勤勉义务和忠诚义务,需要董事们在处理公司事务时像处理本人事务一样尽心尽职,在专业判断方面需要体现与本人阅历、学识相称的专业素质,在个人利益与公司利益存在冲突时优先考虑公司利益等。以上要求也是公司董事与股东代表的最大区别:股东代表可以按照自己的利益取向自由投票,但是,任何董事都必须代表公司整体利益,不能仅代表选派自己的单一股东利益。因此,现代企业制度一般都需要在股东大会基础上再选举董事会成员并赋予董事会实际运营公司的绝大部分权力,可以说,董事信托责任是现代企业制度中的关键因素。遵纪守法虽然也是董事必须承担的义务,但不是董事职责的本质,因为每一个公民都必须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