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张兰太)“中国的企业税制竞争力和美国、欧洲发达国家比还有很大差距,税负水平仍然偏重。”国家税务总局原局长许善达建议进一步降低中国企业税制的税负水平。
许善达是12月20日在北大国发院主办的第五届国家发展论坛上作出这番表述的。
许善达说,欧洲的增值税法律规定,某一个月企业销项税大于进项税就对企业征税,销项税小于进项税就给企业退税;而中国增值税法律规定,某一个月企业销项税大于进项税就对企业征税,如果销项税小于进项税,就先记账,等什么时候企业有了销项税再来对冲。“跟欧洲相比,中国的留抵退税相当于企业给政府预缴一部分税款,或者相当于政府欠企业的一部分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