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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大型平台企业施行平台治理的法律界限

2021年01月15日 10:34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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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超大型平台企业被视为数字市场的“守门人”,因而它们必须额外承担附加义务,以确保互联网竞争环境的开放性与公平性
互联互通属于互联网经济的基本特征之一。虽然超大型平台企业是作为“准公共空间”的底部生态平台的运营者,但这类平台企业不应公器私用,逾越法律界限将底部生态平台作为排斥、打击竞争对手的私人禁脔。

  文|翟巍
  华东政法大学竞争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在强化反垄断监管的背景下,超大型平台企业唯有在从事市场经营活动中循法而行,依法厘定自身施行平台治理行为的法定空间,才能避免承担法律责任,并为实现互联网经济行稳致远的发展目标提供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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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刘春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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