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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基金行业监管开启新纪元

2023年02月25日 12:32
在注重行业自律一面同时,也要认识到其准金融一面,加强对私募管理人高管要求,并明确提出对实控人的资质要求,就成为这次规则修改的重中之重

  2023年2月24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基金业协会或协会)发布《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以下简称《登记备案办法》),赶上了这场史无前例的资本市场规则大修浪潮,升级了中国私募基金行业的自律监管规则,开启了私募基金行业监管新纪元。

  私募基金行业监管规则经历了长期复杂的变化过程,最早在2012年《证券投资基金法》的修改中,其中第十章引入了“非公开募集基金”的概念,并专章规定了非公开募集基金的基本规则。也正是在这个章节里面,规定了担任非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规定向基金行业协会履行登记手续(第九十条),以及非公开募集基金募集完毕,基金管理人应当向基金行业协会备案(第九十五条)。在该法第十二章专章规定了“基金行业协会”,在其中第一百一十二条的职权中规定协会负责依法办理非公开募集基金的登记、备案,以及制定和实施行业自律规则并实施纪律处分。这开启了中国私募基金行业监管的纪元,协会基于法律规定于2012年6月6日成立并基于法律规定承担相应职责,旨在推动和规范私募基金行业监管。在此之前私募基金的称呼五花八门,规范一点的叫阳光私募,不规范的有账户管理、代客理财等各种方式和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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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王影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主要从事私募股权、并购重组、企业上市等法律业务。先后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北京大学法学院、清华大学经管学院、美国加州伯克利大学法学院。兼任全联城市基础设施商会副会长、黄河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隆基股份独立董事、中国保险资管协会私募基金及股权投资计划评审专家等。先后获得北京市优秀律师、入选司法部千名涉外律师人才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