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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信社改革须激励兼容

2004年10月04日 00:00
农信社改革试点只有解决激励相容问题,才能把农信社改造成真正有活力的,能够长期稳定盈利的农村金融机构

  王君

  去年7月开始的农信社改革试点,有些是稍微踮脚就能够着的果实(low-hanging fruits)。其中包括增资扩股、法人治理形式、历史损失弥补以及把管理权力交给省政府等等。另外一些果实则不那么容易够着,那就是能否把农信社改造成真正有活力的,能够长期稳定盈利的农村金融机构。

  首先,试点虽然使农信社的产权明晰了,但却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所有者。  

   农信社股东并无所有者应该具有的权利。传统的干部任命方式,仍然在主导农信社高级人员的任命。即使是大股东也明白,试图发挥所有者的职能是徒劳的。他们的理性做法是当“防守型的投资者”,具体表现在更为关注短期内的分红。既然无法影响农信社长期的战略方向、治理和风险控制,还不如尽快地收回投资成本和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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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冯仁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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