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近日海关规定,对iPad类产品以5000元为税基征收20%的行邮税。简单地说,若居民从国外带回或邮寄一件价值3000元的iPad,入关时得交1000元的进口关税。这引发了公众的广泛关注和争议。此前商务部已就此向海关总署发送了一份咨询函。
据了解,商务部咨询信包括如下内容:“手机(如iPhone)、电子书(如Kindle)和平板电脑(如iPad)应归入哪一类产品?完税价格和税率各是多少?”“目前携带计算机类产品出境如何申报?”“计算机类产品按5000元征税是否过高?是否需要进行调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