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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淼杰:对iPad应怎么征税?

2010年11月11日 13:28 来源于 财新网
对iPhone、iPad等入关征收20%的行邮税并不合理,理应取消

  【背景】近日海关规定,对iPad类产品以5000元为税基征收20%的行邮税。简单地说,若居民从国外带回或邮寄一件价值3000元的iPad,入关时得交1000元的进口关税。这引发了公众的广泛关注和争议。此前商务部已就此向海关总署发送了一份咨询函。

  据了解,商务部咨询信包括如下内容:“手机(如iPhone)、电子书(如Kindle)和平板电脑(如iPad)应归入哪一类产品?完税价格和税率各是多少?”“目前携带计算机类产品出境如何申报?”“计算机类产品按5000元征税是否过高?是否需要进行调整?”等。

责任编辑:常红晓 |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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