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志辉|文
作者供职于安信证券固定收益部
中国人民银行2月14日发布《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柜台业务管理办法》,其中规定,年收入不低于50万元,名下金融资产不少于300万元,具有两年以上证券投资经验的个人投资者可投资柜台业务的全部债券品种和交易品种。此前除了银行柜台市场,个人投资者投资债市的主要途径是进入交易所债券市场,但是由于市场流动性极差,投资者参与力度非常有限。因此,在投资范围对应的投资者身份的意义上,我国投资者不再是过去单一的股民(股票散户),而具有深度参与债券市场的资格,债民时代已然来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