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学平|文
京衡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最高人民法院6月8日发布公告称,最高人民法院已于本月6日决定依法提审原审被告人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一案,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并于8日在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向聂树斌的母亲送达了再审决定书。至此,这起备受瞩目的案件在判决二十余年、家属申诉十余年之后,终于迎来了重要转机。
1995年3月15日,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认定聂树斌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强奸妇女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一审宣判后,聂树斌不服,以量刑太重为由提出上诉。同年4月25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认定聂树斌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强奸妇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二审判决后仅两天,不满21岁的聂树斌便被执行了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