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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银行获监管“大礼包”

2017年03月23日 10:48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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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制度建设”和“合规管理”而言,首先还是有赖于监管部门制定明确、清晰的监管规范和指引,才便于市场主体具体操作
2017年3月17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公布了《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外资银行开展部分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银监办发[2017]12号文),明确放宽外资银行部分业务限制。沙浪/东方IC

  财新特约作者  缪剑文|文

  2017年3月17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银监会”)官网公布了《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外资银行开展部分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银监办发[2017]12号文)(“《通知》”),明确放宽外资银行部分业务限制。《通知》出台之际,正值不少境内外资银行2016年利润普遍下滑、外资银行在华经营整体处于困境之时。 因此,该《通知》被视为银监会新任主席郭树清上任后给外资银行发放的监管“大礼包”,受到业内的普遍欢迎。

  《通知》一共六条,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寥寥600余字,却有点微言大义的味道,现分别简要介绍评述如下:

责任编辑:李箐 | 版面编辑:卢玲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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