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然资源部与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自然资源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6〕38号)。该文件定位是为“十五五”重点建设项目疏通要素保障通道,但其中涉及多项供地政策的重大变化,引发市场关注。如何理解该文件要点?如果按照当前版本执行,对财政、地产和城投有哪些深远影响?
首先来看38号文四个最关键的政策突破:
关键点一:新增建设用地不得用于经营性房地产开发。
文件第十条表示:“新增建设用地优先保障重大项目建设和民生事业发展,原则上不用于经营性房地产开发。”这句话在市场上引发了较多关注,也出现了不少误读。需要厘清几个关键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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