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三学社第十三届中央委员、资源环境专门委员会副主任、促进技术创新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广东省政协第十一届常委、研究咨询委员会委员、提案工作研究会副会长;广东省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合会监事长;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每个企业、整个社会都要更加注重质量、效益,而不是片面追求规模,衡量、考核的指标体系应予相应的完善。去年以来的一些案例,已经暴露了现有指标体系的弊端
明确“市场主体也是人民主体”,也才能让某些错误观点和言论从根本上失去合理性
对于参与市场经济的所有微观主体都应该“中性”:国企能得到的资源,同样条件的民企也能得到;民企能干的事,同样条件的国企也能干;既不在外部资源上薄待民企,也不在内部机制上捆死国企
中央要求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用足用好澳门自由港的有利因素”,但澳门现状却是“‘自由港’无港口”,建议借鉴澳门大学模式,在高栏港规划建设“澳门新港”
目前已经具备对人口及相关信息实时采集、精准统计、完善决策的技术条件和数据基础,“入户普查”这一传统方式应被逐步替代
对于《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中对个人信息的界定标准,本文提出了一种更加明确、更易操作、并在数据处理之前就可以判定的方法“去身份化”
无论是为了保证企业和地区(城市)之间在“研发投入强度”含义、体系上的自洽,还是为了保证不同企业之间的可比性,以及考虑工作量和可操作性,都应该尽快把企业“研发投入强度”指标的分母从“营业收入”改为“增加值”,并相应适当提高考核、评价的标准值
为了保证评价、考核、资源投入的可比、公正,建议尽快把企业“研发投入强度”指标的分母改为“增加值”。“增加值”指标还可以用来衡量企业的整体发展质量和整体社会价值
与垄断相关的“资本无序扩张”,无论是“对平台和市场规模的滥用”,还是“利用资本规模不当占用资源”,抑或“财富无序的过度集中”,都是对市场规则的无视、对竞争机制的破坏。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只能通过有效监管下的市场机制,通过法治保障下的公平竞争,而不是其他
商业一类国企处于充分竞争领域,取消各种限制,回归企业本色,提高企业效率,是国企改革的逻辑结果和当务之急
“反复出现”一词,在评价惠民工作、体恤群众疾苦时当是首次出现,应该高度重视、深入分析、全力改进
社会秩序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应该是社会成员的活力。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秩序本身的“权威”、秩序制定者或实施者的诉求和利益,都不应该是衡量的指标
既然有着“国企”“民企”的分类,产权保护、市场监管、资源配置等的优先级就会“惯性难免”,“分类施策”“看人下菜”是逻辑结果。因此,应该按照中央倡导的“竞争中性”的理念,逐步淡化、消除市场竞争领域的企业的所有制分类
《民法典》从法律上消除了对“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认识的不确定性,进一步明确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必将成为中国改革开放和法治建设历史上的里程碑
如果说国企改革初期的国有资产是某种意义上的“唐僧肉”,现在则已成为人所共知的“高压线”。对国有资产监管和保护的高压态势,也在客观上带来了一些副作用
调研、汇报中的弄虚作假,是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的突出表现,基层苦此久矣,群众恨此久矣!刹住这股不正之风、让考察调研回归本色是党心、民心所向,完全可以成为反对、纠正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的一个突破口
“营改增”之后,科技型企业的税负普遍不降反增。应完善科技型企业增值税“进项抵扣”规则,落实对企业“四技”收入的增值税优惠政策,消除股票期权税收相关规定的自相矛盾
应高度重视产权保护中的“非制度性”因素,清理和排查个别地方和部门不符合中央要求的言行,把形形色色的“乱心丹”、“伤心片”扫进历史的垃圾堆
前几年虽然法律、法规、政策中对民营企业的保护有增无减,但民营企业家的安全感却有所下降,形式主义回潮是重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