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叶翔:为何要允许地方政府发债?

2011年04月19日 17:23 来源于 财新网
发展地方债市场,应成为中国发展地方经济、改革地方政府的国策。

 【背景】4月18日晚,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在清华大学金融高端讲坛上演讲时建议,应允许地方政府发行市政债券,通过“市政债+财产税”的组合,形成约束力有效的资金流,解决中国城镇化过程中的融资问题。

  周小川认为,与其让地方政府通过融资平台、县乡财政欠账等形式变相赤字,还不如让地方政府直接发市政债。发行市政债,金融市场可以给债券定价、评价风险,不同城市的债券价格不同,也就形成不同的约束力,有利于防范风险并形成激励机制。

  中国现行《预算法》不允许地方政府列赤字。但是,作为权益之计,中央财政已在代地方政府发债。但是,2008年年底以来,各地政府融资平台的债务总规模日渐增加,财政风险依然在不断积聚。

  推荐进入财新数据库,可随时查阅宏观经济、股票债券、公司人物,财经数据尽在掌握。

请付费阅读

版面编辑:冯仁可
财新传媒版权所有。
如需刊登转载请点击右侧按钮,提交相关信息。经确认即可刊登转载。
推广

财新微信